名 称: | 冀州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001048989/2018-2295542 |
发布机构: | 冀州区财政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8年01月18日 | |
主题分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冀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17年,我局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学习培训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载体,及时、准确地公开财政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机制。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建立各科室、乡镇财政所信息员队伍,及时报送本科室、乡镇财政所工作动态信息,经严格审查后对外公开。
(二)认真开展学习,规范公开内容。组织学习区政府办公室编印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参考文本,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并及时在冀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类相关政务信息。
(三)拓展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我局除了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外,适时公开政务信息,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途径,受到公众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开信息138条。其中:财政预算信息60条,财政决算信息61条,涉企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方面财政政务信息1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对按要求应予公开的各类财政信息均依法依规做了充分公开、公示,没有申请人提出其他信息公开要求,故没有此类信息公开情况发生。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信息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对此,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同时不断完善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进一步规范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程序,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更新,并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有效公布。
(三)加大学习培训力度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