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洚河流镇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 索 引 号: | 00106556-X/2017-2289925 |
发布机构: | 景县洚河流镇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7年12月26日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景县洚河流镇
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水建管函〔2016〕449号)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7〕6号)要求和《衡水市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衡办字〔2017〕8号)要求及《景县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我镇河道管理体制机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工作,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渠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渠健康生命、实现河渠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实施范围
我镇实行河长制管理的河渠包括江江河、跃进渠、黑虎林渠等5条河渠。按照“一河一长”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流域包干的管理体系,确保每条河流、每条沟渠都有人管理,都有责任人,实现全覆盖、无遗漏。
三、工作目标
(一)2018年底,全镇河长制管理实现常态化,完成“一河一档”调查和“一河一策”方案制定。全镇主要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河道环境显著改观。
(二)2020年底,全镇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得到消除,群众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用水效率明显提高,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
四、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全镇实行镇、村二级河长负责制,分别设立“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村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镇镇落实专管人员。
镇、村对辖区内各河流、沟渠分别设立镇、村河长,总河长由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镇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我镇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结合本镇实际负责落实镇级河长确定的具体事项,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并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河长职责。
镇级、村级河长对分管的河流、坑塘、沟渠等管理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组织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进行联防联控;组织对超标排污、侵占河道、围垦河渠、倾倒垃圾、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处置涉水突发问题;对河渠管理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三)部门责任分工。实行河长对总河长负责、下级河长对上级河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河长责任分工制。根据实行河长制工作需要,明确职责部门和分工。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水资源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深层地下水超采区、生态脆弱地区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节水优先,加大农业、工业和城市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二)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统筹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处理好河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关系,科学编制重要河道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严格空间用途管制。加强农村河道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加强河道日常管理,严格涉河建设项目活动监管,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和非法采砂,对河道非法障碍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景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针对河道水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分类整治。对生态良好的河段,着力强化保护措施,特别要加大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对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段,提高岸上、水上和点源、面源防污治污标准,实施系统治理,严格考核奖惩;对城市河道水系,实施水系连通,持续开展“清河、洁水”行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加强排查入河道污染源,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现河道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镇村建设。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加快培育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大力推进河道管理保护政府购买服务。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重点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水源功能涵养区、禁止侵占自然河道等水源涵养空间。依据规划稳步实施退耕还河还湿,恢复河道水系的自然连通。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道生态环境。
(六)加强执法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进河道管理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严厉打击河道违法行为。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施河道动态监管。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河长要切实把实行河长制摆上议事日程,对河道管理保护重要事项进行专题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建立总河长、河长目标任务责任制。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促进河长制全面落实。
(二)创新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和构建六项制度、两大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制度保证。建立河长名单公告制度,公告行政区域内各河道河长名单;建立河道管理会议制度,包括党委或政府专题会议、河长会议、部门联席会议等。党委或政府专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或根据需要召开,河长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研究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定期召开,通报河道管理保护情况,会商协调需部门配合的相关工作;建立河道信息共享制度,由河长制办公室收集汇总河道管理保护基础信息,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自上而下对年度河道管理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建立河道管理奖惩制度,依法依规对实行河长制、加强河道管理保护进行奖惩。
(三)落实资金保障。拓宽河道管理保护资金筹措渠道,形成公共财政投入、社会融资等多元化投资格局,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镇财政要积极落实河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经费。
(四)严格考核问责。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河长制工作落实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和督导检查,对重点难点问题挂牌督办。建立健全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并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明确考核目标,严格考核程序,将考核内容纳入镇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河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或未完成工作目标而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公布河道管理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职责以及管护目标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道治理和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大力宣扬实行河长制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积极开展河道保护公益活动,强化宣传舆论引导,营造河道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镇级河长及主要河渠镇河长名单
降河流镇主要河渠河长名单 | |||||||
镇总河长:赵均军 | |||||||
镇长:赵均军 | |||||||
序号 | 镇级河长 | 河渠名称 | 起止点及长度(公里) | 所跨村 | 村级河长 | 职务 | 公示牌编号 |
1 | 张学芳 (副镇长) |
江江河 | 西朱河——双河(9.038) | 西朱河 | 朱志刚 | 支书 | BR090716011 |
东周高 | 张文生 | 支书 | BR090716021 | ||||
盐厂 | 辛桂勇 | 支书 | BR090716031 | ||||
郝庄 | 李宗昌 | 支书 | BR090716041 | ||||
彭楼 | 彭宝云 | 支书 | BR090716051 | ||||
双河 | 邢占林 | 支书 | BR090716061 | ||||
2 | 张勇 (副镇长) |
跃进渠 | 曹高——王明在(2) | 曹高 | 曹学勇 | 支书 | CR090716071 |
陈白高 | 王国亮 | 支书 | CR090716081 | ||||
贾高 | 贾洪生 | 支书 | CR090716091 | ||||
王明在 | 王荣春 | 支书 | CR090716101 | ||||
3 | 张松 (副镇长) |
惠民渠 | 十二里——双河(2.56) | 十二里 | 杜存瑞 | 支书 | CR090716111 |
蔡庄 | 蔡长久 | 村代表 | CR090716121 | ||||
双河 | 邢占林 | 支书 | CR090716131 | ||||
4 | 王树勇 (武装部长) |
杜桥渠 | 颜庄——盐厂(5.91) | 颜庄 | 王风军 | 支书 | CR090716141 |
吴庄 | 吴宪军 | 支书 | CR090716281 | ||||
西李庄 | 路世成 | 支书 | CR090716151 | ||||
刘窑 | 王素芳 | 支书 | CR090716161 | ||||
刘丰 | 季汉成 | 支书 | CR090716171 | ||||
张娘 | 张宏印 | 支书 | CR090716181 | ||||
盐厂 | 辛桂勇 | 支书 | CR090716191 | ||||
5 | 宋雅君 (副书记) |
黑虎林渠 | 七里庄——彭楼(2.03) | 七里庄 | 吴明晶 | 支书 | CR090716201 |
东李庄 | 白金岭 | 支书 | CR090716211 | ||||
杨家洼 | 马增玉 | 支书 | CR090716221 | ||||
庞庄 | 吴洪江 | 支书 | CR090716231 | ||||
周郭 | 关瑞新 | 支书 | CR090716241 | ||||
双冢 | 田月广 | 支书 | CR090716251 | ||||
张奇 | 闫承春 | 支书 | CR090716261 | ||||
彭楼 | 彭宝云 | 支书 | CR0907162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