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局
名 称: | 衡水市监察局关于印发《2013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1069106/2014-16908 |
发布机构: | 衡水市监察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4年03月26日 | |
主题分类: | 监察 |
衡水市监察局关于印发《2013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衡水市监察局
关于印发《2013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监察局,市直各单位监察室:
现将《2013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衡水市监察局
2013年2月27日
2013
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2013年执法监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为推进全市强势开局、跨越赶超打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加强对省市着力改善“两个环境”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①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发展环境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综合调度、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②建立对生态环境的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和常态化监督机制,对群众集中反应的问题要快速查处,限时办结。③会同环境保护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好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和检查,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④依照省、市关于对损害两个环境实行问责《暂行规定》要求,严肃查办各类损害“两个环境”的行为,并予以公开曝光。
(二)加强对水利发展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行为的监督检查。①加强对配套资金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土地出让金中提取10%全部用于水利工程建设。②加大对落实水资源责任制和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履行职责或不认真履行、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规范和节约用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①会同国土部门开展土地整理专项治理活动,对土地整理项目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治理。②结合国土资源部对我市卫片检查的结果,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超过15%的地方实施责任追究。
二、继续深化工程专项治理工作
(一)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活动。①5月底前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活动,要重点检查水利工程项目、土地整治项目、环保项目、校安工程项目、乡村卫生院建设项目、使用国开行资金的市政建设项目。②建立工程基本信息、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台帐。
(二)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专项治理。①着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和个人综合信用档案,实行“黑名单”制度。②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大力推动各领域信息互联互通,加大对不诚信行为的惩治和曝光力度。
(三)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步伐。①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快整合现有分散的专业交易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今年上半年务必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行,年底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部实行进场交易。②制定《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规则》、《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进场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加大源头治理,围绕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内部管理和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重点规范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决算、质量安全以及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充分运用制度+科技手段,解决招标投标中存在的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违规违法问题。
(五)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严肃查处在土地审批、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招标投标、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索贿受贿及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监管不力等案件,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三、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行为
(一)健全完善执法监管机制。①继续深化涉企执法检查“3+4”监管机制建设,认真总结重点部门好的做法,上半年在涉企执法部门全面推行。②严格执行涉企执法检查审批备案的有关规定,严禁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确保“企业安静生产经营日”真正落实。③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审批备案电子监察系统,降低审批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增强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二)规范行政处罚行为。①开展涉企收费罚款专项治理,对执收执罚部门收费、罚款情况进行定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②督促政府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监督方式、投诉渠道等向社会公布,推进行政处罚法制化、制度化。③试行对轻微违规问题首次不罚制度,推行行政处罚整改复查制度,严格纠正重罚轻管、以罚代管问题,维护群众利益。
(三)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会同政法委研究制定《推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和监督,清理整顿无证执法人员,提高队伍素质,推进依法行政。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确保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监察机关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一般程序的规定》有关要求,加强与安监、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肃查处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行为。
(二)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总结和分析。针对近年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处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权力制约、行政监管、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层次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开展专项活动,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①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配合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各种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农资市场、建材市场、打击传销活动、危房校舍改造等专项治理和整顿工作,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②督促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市场监管,服务群众、服务企业,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二)加强对市场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会同发改等部门加强价格监管,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严厉查处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价格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衡水市监察局
2013年2月28日